第二臨牀醫學院
關於修訂課堂教學質量評估標準的通知
衛中字〔2004〕158號
我院自2002年9月全面實施課堂教學質量評估制度,對強化教師的教學質量意識、提高全院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取得很好的成效。經過兩年的探索和實踐,不斷總結經驗,並廣泛徵求各專家和教師的意見,爲了使我院課堂教學質量評估制度更加完善,現對課堂教學評估標準修訂如下:
1、 原評價表由專家評估、教案講稿評估、學生綜合評估三個表格組成現改爲專家評估(含教案講稿評估)和學生評估兩個表格,並將具體評估指標和權重作相應修訂(具體見附表)。
2、 原評價表權重由專家評估佔30%,教案講稿佔20%,學生評估佔50%分別計入總分,現改爲專家評估
佔總分的60%,學生評估佔總分的40%。
3、 原評價表滿分爲90分,現改爲100分。
4、修訂後的評估成績等級標準爲: 90分以上爲“優”,80-89分爲“良”,60-79分爲“中”,60分以下爲“差”,分別根據評估等級領取各職稱相應等級的課酬。
5、以上規定自2004年9月份開始實施。
附件:1、第二臨牀醫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評價表(專家用表)
2、第二臨牀醫學院課堂教學質量評價表(學生用表)
第二臨牀醫學院
2004年8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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